2009/07/28

● 走了六年

剛剛被我丟掉

陪我走了六年的拖鞋

我是那種丟不掉東西的人

說實在每次丟掉多餘的東西真的有像徐懷鈺唱的那樣美好

但也就是那瞬間的感覺讓我覺得自己怎麼變的這麼現實....而有種厭惡感隨之而來。

在垃圾袋旁邊思索著是不是該跟他拍張照片呢?

而後儘可能溫柔地伸手,輕輕地把它擺進去....

"好像還是該拍張照吧..." hmm.

手慢慢地又伸出去的同時,我發現這種行為的愚蠢度是會隨著時間而成指指數成長...

於是決定就,深深的在心理感激(了)他一百次,讓他安穩躺在那裡頭就好。

我覺得自己這樣很作做,也突然想到曾經為了丟不掉東西這件事而受到侮辱,

我是真的覺得他們對我而言都好有意義,我可以拿起每一件你們看來如同垃圾般的東西,

講出他(她)幫助了我什麼,而那一丁點垃圾般的幫助,對我而言就具有不可拋棄性了....

要是我都能像你們一樣現實自私,我家一定是乾淨的閃閃發亮! (藉口說嘴爛理由:p)

不過,說到底是一種只想當好人,不喜歡得罪人的心態...

是我的本質之一囉!?說到濫好人,也該是有好有壞處。

密斯托佛羅先生跟槍槍都跟我說過,我是有著根本上比那些自私鬼更深層的殘酷行為的人。

以某一種類的普通話來說就是人常聽到的─"我真的不希望傷害到你"─可以造成的那種倍倍數的傷

害。

謝謝背了我六年的拖鞋,我對你真的不是很好,但你對我很好。我沒有將你好好埋葬,但我知道

你能原諒我的不成熟。

orz 我要哭了....

● 衝衝衝衝衝~

很少有這種衝衝衝衝衝的經驗


就衝了吧!

就衝了吧~

就衝了吧?!

就衝了吧...

就衝了!!

搞的很多事情兒要擠在一起不能消化

但就像是即便我狼吞虎嚥吃掉一整隻烤羊,

有時候消化不良的東西會更快被排出那個洞口 >////<

stone...

其實也蠻好玩的

所以我要去台北了,我要住在信義區的豪華破公寓

住在那邊會很像住在東京一樣,

有著我還蠻喜歡的擠擠的感覺

只擔心阿吉會有點無趣:S

小隻倒是該會很開心地,在新家找個角落躲起來哈氣吧 ha